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WZ202400300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 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 已由
国铁集团 以 《关于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发改函〔2023〕3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中铁联集公司,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44.2%、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40%、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15.8%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
。本次招标项目 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建管甲供物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天津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第二线束工程为车站改扩建工程,位于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内,第二线束主箱区工程为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铁路装卸线、主箱区堆场和装卸设备设施等;其余部分为配套附属工程,主要包括辅助箱区堆场、第二门区、仓库和候工房屋等。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机车车辆检测试验、维修、运营维护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各包件专用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
①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
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④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⑤投标物资被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不合格的;
⑥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1.3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包件接受代理商投标)。
4. 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4年03月15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通过北京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 见附件2:支付方式 ,开户行:
见附件2:支付方式 ,账号: 见附件2:支付方式
。请投标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04月09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09日 10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09日 10时30分
。
递交方式及地点: 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 。
6.2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签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www.bidding-crmsc.com.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25号
邮 编: 300124
联 系 人: 张鹤、王延明
电 话: 13811219453,022-26182243
传 真: 022-26182243
电子邮件: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