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通明湖环境提升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36543001

发布时间:2024-03-05      信息来源: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通明湖环境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技管(核)【202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通明湖环境提升一期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亦庄开发区北京亦庄新城范围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明湖信创园片区,项目建设范围为北至科创十二街,南至科创十七街,西至通惠干渠路,东至经惠西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958600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4年05月01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24976.22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6000000 

2.6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驳岸改造工程及水生态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的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登记注册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项目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4年03月05日16时00分  2024年03月11日16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03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 32 号,北京市建设工程 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联 系 人: 董晨露 联   系  人 : 王谢
电    话: 67875257 电        话: 15101184760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hcbyzbb@163.com
  日期:2024年03月05日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