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创园一期外电源施工 -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LS1A240025)
发布时间:2024-02-02 15:52:47
一、招标条件
信创园一期外电源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DLS1A240025 )
,已由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经开区信创园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
京技管(核)【2020】27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通明湖信息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外电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
5800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
自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同宁变电站和亦新城站,经由科创街、经海五路、科创十二街、经惠东路至经开区信创园一期项目G4F-4、G6F-1、G6F-5、G7F-1、G7F-2、G7F-3地块。
其它说明: 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5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类似工程描述)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 其他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4-02-02 17:00:00 - 2024-02-07 17:00:00
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他说明:
无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2 09:30:00
文件递交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无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 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无
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本次招标转为资格后审方式。
潜在申请人必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才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资格预审转为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专业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通明湖信息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
联系人:
常先生
联系电话:
010-87163877
电子邮件:
changxiaobo@tml-itcity.com
传真:
/
网址:
/
招标人账号:
/
招标人开户行: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7层3单元702
联系人:
周晨
联系电话:
18600233202
电子邮件:
510582647@qq.com
传真:
/
网址:
/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0200095709200042855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工行成府路支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