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31385048

发布时间:2023-08-18      信息来源: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0
• 公告内容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M0SGX02300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施工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民航东北局函〔2021〕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民航发展基金61%,企业自筹39%  招标人为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 2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沈阳、鞍山、锦州和朝阳机场更新部分安检设备项目中全部施工内容,包含配套完成安检通道改造、机房改造、通信工程、供电工程、围界、全自动液压翻转式阻车装置、固定式车底安全检查扫描系统、电动大门等内容施工。沈阳机场新增货运安检信息系统、安检信息管理系统、毫米波门后台信息管理系统,鞍山机场更新安检信息系统、安检视频监控系统等。 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2024年5月17日。具体开工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1个标段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17 09:00:00    2023-08-21 16:00:00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登记资料包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6)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开具发票信息。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9-07 15:00:00  ,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登记资料包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6)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开具发票信息。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西路9号1层(首都机场内)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小宁、张喆   
  联 系 人:  董峰、王琪、王玥桥  
  电    话:  024-88299066  
  电    话:  010-64557555转835(662)、15810821308、1786516491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