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29488001
二、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其中包含电梯设备及辅助设施,电梯基坑、井道、机房的设备布置,整个电梯及消防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设备运行许可证等工作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制造资质:制造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资质(旧) 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
(3)安装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旧) 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 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资质(旧) 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3.1(2)中制造资质;
(2)申请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四、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招标项目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2、本项目无投标报名环节,采用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所列时间及地点,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领取资审文件。文件工本费200元/本。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董彪
联系电话:010-677727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安泰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宝霞
联系电话:010-6872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