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平泉基地一期项目教学实验楼、学生宿舍A栋、学生宿舍B栋、食堂、门卫、操场附属用房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平泉基地一期项目教学实验楼、学生宿舍A栋、学生宿舍B栋、食堂、门卫、操场附属用房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19】99号 、教发函【2019】102号、教发函【2019】10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平泉市卧龙镇杏树园子村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64220.02平方米(其中地上56696.83平方米,地下7523.19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7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实验楼、学生宿舍A栋、学生宿舍B栋、食堂的施工等建设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采暖工程,消防水工程,消防电预留预埋,弱电预留预埋,建筑电气等,以及为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所有的工作。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5年(2016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止),已完工或在建合同额在20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因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河北省平泉市卧龙镇杏树园子村,所以资格预审公告3.1“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不适用。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在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地 址: 海淀区学院路29号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
| 联 系 人: 蔡老师 |
联 系 人: 车女士、于先生、鲁女士、王先生 |
| 电 话: 010-82323930 |
电 话: 010-53779910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