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电动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4年3月14日
招标编号:0714-1340BJKG1601
招标内容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电动客车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已落实电动客车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1 货物名称:电动客车
1.2 数量:35列(共280辆)
主要规格:A型地铁电动客车8辆编组。
1.3 交货时间:
• 2015年4月30日前,交付首2列电动客车;
• 2015年9月20日前,累计交付14列电动客车(每月至少交付2列),并通过预验收,具备16号线试运行条件;
• 2015年12月20日前,累计交付20列电动客车(每月至少交付2列),并通过竣工验收,具备16号线试运营条件;
• 2015年12月20日前,交付完全部备品备件和维修专用工具;
• 2016年12月20日前,交付完全部电动客车,并通过竣工验收。
1.4 交货地点:16号线车辆段或停车场。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制造厂;
2.2 投标人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车辆制造企业,具备对应设备的生产经验和能力。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3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公开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0.00元,如需邮购,另加邮费200元人民币(国内)。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4. 澄清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4年5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时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递交(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电子版文件)至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年5月3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4年5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进行第一次开标,第二次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 投标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开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
7. 标前答疑会
答疑会时间:另行通知
答疑会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答疑会。
8.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9.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100036
招标人: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9号院2号楼东直门交通枢纽7层/100027
电话:(8610)52579276、52579268
传真:(8610)52579272
联系人: 张亚敏、李寅
开户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34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