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4号楼公寓北区装修改造工程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P001025304
发布时间:2025-07-17 信息来源: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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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招 标 计 划
| 项目名称: 国家检察官学院4号楼公寓北区装修改造工程 |
| 招 标 人: 国家检察官学院 |
| 项目概况: 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占地300亩,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沙路9号。4号楼北区公寓装修改造项目面积约7600平方米,主要包括230间公寓房间,走廊约1486平方米(含楼梯间)。该项目涉及公寓房间(含卫生间)、门厅与走廊、地下管道沟等装修改造,施工专业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土建、装饰装修、暖通与给排水、强电改造和弱电改造等内容。 |
| 投资估算: 1956 万元 |
| 招标范围: 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占地300亩,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百沙路9号。4号楼北区公寓装修改造项目面积7600平方米,主要包括230间公寓房间,走廊约1486平方米(含楼梯间)。该项目涉及公寓房间(含卫生间)、4号楼门厅与走廊装修改造,装修改造内容包含土建拆改、门窗及卫生间洁具更换、暖通与给排水、强电改造和弱电改造等内容。弱电改造包括网络(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内部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一卡通系统和监控系统等。 |
| 建设规模: 7600平方米 |
|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
| 其他说明: 1.施工方进场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提前联系建设方,了解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符合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图为时标网络图。弱电改造中无线网络部分,要兼容原有校园无线局域网。
2.施工方确保施工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用。
3.施工方要严控建筑材料使用与工程质量。未经监理验收确定的建筑材料不得使用;施工前,技术人员要熟读图纸,层层做好技术交底;做好施工日志,按规范报验,隐蔽工程未经验合格收不得私自隐蔽。
4.本工程工期紧,要求项目经理科学组织施工,不得窝工、偷工,为节约成本少上人。
施工方要为检察系统的参训学员打造出精品的融生活休息与自学一体的公寓房间;总体风格简洁、朴素、实用,避免繁复装饰;品质要求主要体现在生活和学习需求实现的便捷性,以及关注相关配套设计的细节与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