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P001021767
| 1.招标条件 |
| 本工程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4〕26号、京老旧办发〔202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通州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拟 委托 开展招标工作,采用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北苑街道、潞邑街道、杨庄街道、中仓街道、永顺镇、九棵树街道、玉桥街道、新华街道 |
|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891184.67平方米 ,预计投资额 59801(万元) |
| 2.3本工程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包括节能改造、上下水管线改造、外墙改造、外门窗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平改坡、架空线入地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的施工总承包,同时引入社会资本,为小区提供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增值服务。 |
| 2.4其他 本项目三至七标段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评优、择优选择承包人;本项目为民生工程,居民、物业、社区和街道(乡镇)部门代表将参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决策程序。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积极推进家装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4〕262号)要求,本项目拟考虑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过程中,将旧楼改造与旧居重装相结合,根据居民实际需求为小区居民提供多种装修改造方案供居民选择,且在定标阶段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内容,提供装修改造服务方案及装修效果展示。 |
| 3.工程具体要求 |
| 3.1本工程 需 拟分标段进行招标。 |
| 3.2分标段进行招标的,拟划分为 7 个标段进行招标,各标段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一标段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及通州区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81920.91平方米,预计投资额:6628万元; 二标段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建设规模:211125.15平方米,预计投资额:6029万元; 三标段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建设规模:73845.7平方米,预计投资额:10540万元; 四标段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四标段,建设规模:41909.58平方米,预计投资额:5653万元; 五标段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五标段,建设规模:71315.66平方米,预计投资额:7817万元; 六标段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六标段,建设规模:90268.08平方米,预计投资额:9894万元; 七标段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七标段,建设规模:120799.59平方米,预计投资额: 13240万元。 |
| 资格要求: (1)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及通州区2025年第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六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通州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七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各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 预计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
| 招标人认为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本工程具体建设规模、招标范围、资格要求、投资额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为准。 |
| 4.工程其他情况 |
| 4.1本工程是否列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是 |
| 4.2本工程的招标方案是否进行“事前评估”: 是 |
| 4.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组成为: 2 名招标人代表, 3 名技术类专家, 2 名经济类专家。 |
| 本工程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010-69541430 |
| 4.4本工程投诉举报监督方式: 010-6954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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