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DX12-0103-065地块)(065-1#住宅楼等13项)配电箱、柜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描述
1、原制造商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配电箱(柜)设备制造商。配电箱、柜产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修改为制造商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配电箱(柜)设备制造商。配电箱、柜产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2、原制造商资质要求(适用于申请人或投标人为代理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配电箱(柜)设备制造商。配电箱、柜产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修改为制造商资质要求(适用于申请人或投标人为代理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配电箱(柜)设备制造商。配电箱、柜产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3、原其他要求:/
修改为:提供强制性产品 3C 认证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填报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注:企业应依据《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
1、招标条件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
已由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以
京临管(核)〔2023〕1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新航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临空经济区东区(礼贤片区)0103街区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DX12-0103-065地块)(065-1#住宅楼等13项)配电箱、柜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明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安置房及非经营性配套设施项目(DX12-0103-065地块)(065-1#住宅楼等13项)配电箱、柜采购项目
2.2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371.7336
(万元)
2.3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供货及提供的服务:
2.3.1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以及相关要求见附表“采购货物一览表”。
2.3.2 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
包括配电箱(柜)、电气元器件的选型、制造、采购、卸货、贮置、各项检测(含施工现场的见证检测)、调试、验收、培训、保养、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4 其他要求: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
3.1.1 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3.1.2 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配电箱(柜)设备制造商。配电箱、柜产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资质,
/
(近年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 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配电箱(柜)设备代理商资格
资质,
/
(近年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配电箱(柜)设备制造商。配电箱、柜产品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资质,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
;
(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3.2 本货物采购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要求:
提供强制性产品 3C 认证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填报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注:企业应依据《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自我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认证)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本货物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有效时间内,下载文件家数不足
7
(含)家,或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有效时间内,递交文件家数不足
7
家(含)时,
本货物采购项目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开展招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6-06-26 16:00
-
2026-07-06 16: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货物采购项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7-14 16:00。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
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货物采购项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农贸市场东
联系人:
胡博
联系电话:
010-69242335
传真:
010-6926948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胡博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69242335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69242335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刘欣、姜荷 185130333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明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元平北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自贸创新服务中心E10栋三层1977号(集群注册)
联系人:
刘欣、姜荷
联系电话:
18513033323
传真:
/
电子邮件:
bjmjzx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