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政务大模型服务平台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 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TH1A250026)
发布时间:2025-04-27 09:37:16
更正内容描述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和第五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补遗文件。
更正后最新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京经开区政务大模型服务平台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QTH1A250026 )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 (
关于北京经开区政务大模型服务平台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京技管(审)〔2025〕36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政务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应用场景建设、数据资源建设、配套规范编制四个部分。
(一)政务大模型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一个平台门户,大模型管理中心、政务知识运营中心、政务应用开发中心三个能力中心,以及数字人引擎、制式文档引擎、视觉大模型引擎三个支撑引擎。具备共性、组件、引擎能力,支撑多个应用场景,提供全区统一的基础引擎服务、模型管理服务、知识运营服务、应用开发服务。
(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建设智能政务小助手、智能决策助手、迎商数智人、惠企政务大脑、实验室智能监管、投诉举报助手、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助手、城管执法小助手八个应用场景。
(三)数据资源建设:建设制式文档引擎、八个应用场景、经开区政务大模型训练所需的数据资源。
(四)配套规范编制:建设配套于政务大模型服务平台的规范,包括大模型服务平台运营规范、大模型接入纳管规范、大模型开发训练规范、政务知识运营规范、政务应用开发规范、公共数据训练规则、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政务大模型应用和评价规则。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招标暂估金额:
455125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万源街4号2号楼
其它说明: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部署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人员培训、配套工作、最终验收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 4、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25 17:30:00 - 2025-04-30 17:3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5-16 10: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无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荣华街道万源街4号2号楼
联系人:
吴硕
联系电话:
010-67882495
电子邮件:
无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人:
徐淑静 苗成林 鲍子龙 何翔
联系电话:
010-84046634 010-84045692
电子邮件:
xusj@zgcgroup.com.cn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10265000000524102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