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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谋划及全过程管理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113124001

发布时间:2026-09-11      浏览次数: 0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谋划及全过程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10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52****200034465-XM001

项目名称: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谋划及全过程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95.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5.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北京市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京财资环〔2025〕1714号)等相关要求,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资金效率,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结合项目特点,拟对开展的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全过程咨询管理,内容包括:

(1)依据国家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兴区生态环境局的内控制度要求,审核大兴区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政府采购阶段资料。

(2)审核大兴区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合同签订阶段的资料,依据民法典及大兴区生态环境局的内控制度要求,审核项目合同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合同签订流程、合同支付条款的合理性。

(3)对大兴区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执行情况、验收情况及履约金额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付款资料的完整性、勾稽关系准确性等进行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9-14 至 2026-09-1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0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欣旺北大街8号鸿坤广场购物中心F7(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现场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证书(钥匙);②拟派的开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的开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政南巷8号        

联系方式:冯爽,010-69242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远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欣旺北大街8号鸿坤广场购物中心F7            

联系方式:甄焱、刘博文,010-56458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焱、刘博文

电 话:  010-5645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