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公示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怀柔区儿童福利院购买专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101827001

发布时间:2025-12-11      浏览次数: 0

项目概况

怀柔区儿童福利院购买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2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62****200015697-XM001

项目名称:怀柔区儿童福利院购买专业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7.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怀柔区儿童福利院购买专业化服务

117.58

1

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入离职管理:为怀柔区儿童福利院专员办理入离职手续;

2社会保险代缴及管理服务: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为怀柔区儿童福利院员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社保相关查询服务,办理工伤认定、退休及相关管理,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手续;

3人事关系管理服务:为怀柔区儿童福利院专员提供存档咨询及档案转移手续办理服务,开具在职证明、介绍信、计生证明等各类人事证明;

4薪酬核算及工资代发管理服务:为怀柔区儿童福利院专员提供工资核算、考勤扣款计算、社会保险费用扣除、个税扣除、工资和福利费发放等代发工资服务;

5提供怀柔区儿童福利院专员在职期间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运行保障机制、人员管理制度等。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2-12至2025-12-1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磋商方式,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须到达现场,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

五、开启

时间:2025-12-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启方式,代理机构在项目开启时间发起解密,供应商使用加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当日评标专家会在系统中发起二轮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二次报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方式/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公告发布媒体: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26号        

联系方式:赵砚秋,010-69677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35号院1号楼2层238            

联系方式:马经理,13051391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  13051391101

我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