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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山口分院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084808001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 0

项目概况

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山口分院消防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南大街1号华亨国际中心107室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下载电子版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8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200017123-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山口分院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3.1960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4.4032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山口分院消防改造工程

224.403205

1

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水池、新建泵房、安装改造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显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山口分院

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 月3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 28 日,工期共计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3.2.2供应商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应办理进京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15至2024-10-21,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南大街1号华亨国际中心107室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下载电子版文件

方式:

方式:投标人须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供应商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下载时间:同文件获取时间

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截图等相关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网上报名,并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南大街1号华亨国际中心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10-28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南大街1号华亨国际中心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4]162

7.本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时间:2024520

8.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李春丽

联系电话:18611283490

9.投诉处理方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提起质疑投诉。

10.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规定进行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大街28号        

联系方式:王科长,010-69301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信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小紫草坞村村民委员会院内南1号            

联系方式:李春丽,18611283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丽

电 话:  1861128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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