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C005032770001
项目概况
(宫颈癌筛查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招竣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_21_1519
项目名称:宫颈癌筛查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批复文号:年初预算批复[2021]第10301号
预算金额:345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按区域分包次为约30000人次提供宫颈脱落细胞学(TCT)和高危型HPV检测服务。(各包次采购内容见下表)
序号 | 包次名称 | 简要的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分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宫颈癌筛查检测服务项目(第一包) | 安排合格的专业人员,规范完成27家筛查机构约30000人的宫颈脱落细胞学(TCT)检测工作。 | 南彩镇卫生院、南彩镇俸伯卫生院、木林镇卫生院、北小营镇卫生院、龙湾屯镇卫生院、张镇卫生院、大孙各庄镇卫生院、北务镇卫生院、李遂镇卫生院、杨镇沙岭卫生院、杨镇小店卫生院、顺义区第二医院、北京京顺医院、顺义区妇幼保健院、高丽营镇卫生院、高丽营镇张喜庄卫生院、赵全营镇卫生院、赵全营镇板桥卫生院、北石槽镇卫生院、顺义区第三医院、马坡镇卫生院、南法信镇卫生院、天竺镇卫生院、李桥镇卫生院、仁和镇卫生院、顺义区空港医院、顺义区医院 | 1500000 |
2 | 宫颈癌筛查检测服务项目(第二包) | 安排合格的专业人员,规范完成27家筛查机构约30000人的高危型HPV检测工作。 | 南彩镇卫生院、南彩镇俸伯卫生院、木林镇卫生院、北小营镇卫生院、龙湾屯镇卫生院、张镇卫生院、大孙各庄镇卫生院、北务镇卫生院、李遂镇卫生院、杨镇沙岭卫生院、杨镇小店卫生院、顺义区第二医院、北京京顺医院、顺义区妇幼保健院、高丽营镇卫生院、高丽营镇张喜庄卫生院、赵全营镇卫生院、赵全营镇板桥卫生院、北石槽镇卫生院、顺义区第三医院、马坡镇卫生院、南法信镇卫生院、天竺镇卫生院、李桥镇卫生院、仁和镇卫生院、顺义区空港医院、顺义区医院 | 1950000 |
服务要求:
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维护和功能检查程序文件,按照厂家要求或实验室建立的方案定期进行校准及日常维护,并定期做相应记录。
2)供应商在标本接送上应有便捷物流系统,能够保证每天接收标本,有专人专车负责取样,有专用的运输容器,能够保证实验室生物标本安全转运。
3)配有专人负责与顺义区筛查机构对接,能及时沟通服务中的问题,并及时调整。
4)报告结果要求在妇女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除提供细胞学报告外,还需要按照筛查要求提供每位筛查妇女结果电子表格。
5)宫颈细胞学初筛人员、HPV实验室技术人员,需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包: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括病理科;
3.2第二包: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括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或病理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招竣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一包人民币500元/本,二包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4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http://www.bjshy.gov.cn/ggzyjy/)进行项目关注。首次登陆需要CA注册,供应商CA注册操作手册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平台登录页面。
2、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打分分值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每包独立提供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2)、投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1)、只有成功关注本项目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2)、只有通过代理公司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
7、本项目分 2 个包,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 2 个包,最多允许中 1 个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康路1号
联系方式:010-89451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安南路12号院1区26号楼北侧2层招竣公司
联系方式:010-69464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佳文
电 话:010-6946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