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1
| 标段(包)编号: |
S110000A001035917001001 |
| 标段(包)内容: |
MHS1X240004,长治机场新建DVOR/DME导航台工程施工项目,9794908.92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794,908.92元 |
标段(包)建立时间: |
2024-1-11 12:02:16 |
| 标段(包)招标次数: |
1 |
标段(包)分类: |
A000000 |
| 标段(包)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标段(包)建立时间: |
2024-1-11 12:02:16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所投多普勒全向信标(DVOR)和测距仪(DME)设备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CCAR-87)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不含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5 如拟投多普勒全向信标(DVOR)和测距仪(DME)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需取得多普勒全向信标(DVOR)和测距仪(DME)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投标出具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1项合同金额900万及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为准。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0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提出投标。 |
| 建设地点地址: |
长治王村机场 |
| 数据来源: |
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