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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及华北五省市(区)集采机构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合作协议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30      浏览次数 3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雄安新区集中采购机构召开华北地区政府采购领域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座谈会,共同研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着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改革创新举措。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冠新同志参加会议,并联合签署了《华北地区政府采购机构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切实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政府采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首都“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八个方面工作重点:一是建立党建联学联建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主题联学等形式,以党建带业务、以业务促党建,以高质量党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立采购业务交流机制。聚焦政府采购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通过理论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合力推动采购业务高质高效开展。三是建立合作创新采购交流机制,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汽车、绿色电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共同开展创新采购探索,发挥政府采购需求引导作用,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四是共同开展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研究。拓展需求品目,完善需求标准,统一需求导引,研制和试用需求文本。五是研究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合作。研究主副场双向贯通,评审专家、场地资源共享,网络链路、采购系统等互联互通,促进公共资源跨域交易、公平竞争。六是协商开展框架协议联合征集。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通用性品目的框架协议联合征集工作,通过联合征集以量带价,提升政府采购规模效应。七是促进正版软件联合采购。积极落实国家正版软件使用要求,稳步拓展正版软件品目和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八是推进电子卖场建设。共同研究完善标准化商品审核体系、供应商入驻核验流程、交易数据接口和规范等,推动电子卖场商品信息和价格管控成果共享共用。

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关键抓手、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落实国家宏观财政政策、加快产业转型、疏通要素堵点、激活市场循环具有重要作用,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政策的直接执行者、市场秩序的重要维护者,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肩负重要政治使命。本次中央国家机关及京津冀晋蒙(含雄安新区)集中采购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具有三方面重大意义:一是进一步推进华北区域采购需求标准、评审场所管理等规则标准统一,不断破除区域发展壁垒、规范交易行为;二是进一步拓展联合征集范围,有效降低供应商在多个市场重复投标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避免供应商在不同市场差别报价引发的“内卷式”竞争;三是示范推动京津冀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的动力和活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更好的政府采购支撑。下一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市财政局指导下,扎实推进战略合作协议议定事项研究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更好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