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加强规范评标专家现场管理 筑牢公共资源交易公平防线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异常行为记录规范正式印发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5      浏览次数 0

为深入贯彻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聚焦评标专家履职监督短板,有效防范人为干预、违规评审等风险隐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正式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异常行为记录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市在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现场管理、提升交易见证服务质量上迈出关键一步。作为交易中心完善见证服务体系的核心制度成果,《规范》将为营造公平、透明、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一、出台背景:回应市场关切,筑牢公平交易根基

评标评审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核心环节,评标专家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与履职行为,直接决定项目结果的公正性与实施质量,关乎公共利益与市场公信力。近年来,随着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品类不断丰富,评标专家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部分行为甚至成为影响交易公平的风险隐患,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损害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与政府公信力。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国家多次提出发挥平台监督优势,聚焦评标专家行为监督短板,系统构建评标专家行为监督与约束机制。《规范》的出台正是在此背景下,从制度层面筑牢公共资源交易“防火墙”,推动评标专家履职回归专业、公正、廉洁本位,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对公平交易环境的迫切需求。

二、核心亮点: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破解行为管理难题

《规范》紧扣评标专家行为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以“行为界定清晰化、职责分工明确化、结果运用实效化”为目标,围绕“行为界定—职责分工—结果运用”三大维度,形成系统完整、实操性强的管理闭环体系。

(一)清单化界定异常行为,实现评审环节全覆盖

《规范》以评标全流程为主线,按“专家报到等候—评审实施—结束离场”三个阶段,系统梳理出场所管理、评标纪律、履职规范三大类共21项异常行为情形。每一项异常行为均明确对应的政策依据与判定标准,确保异常行为记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避免记录随意性,又提升制度权威性与公信力。

(二)精准化划分部门职责,形成协同管理合力

针对“记什么、谁来记、怎么记”核心问题,《规范》细化交易中心内设部门职责分工,将不同类型异常行为的记录责任精准落实到具体部门,有效杜绝职责交叉、管理盲区等问题。同时,建立“现场劝阻提醒—实时记录取证—及时上报流转”的标准化处置流程,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高效联动”的场内管理闭环,确保异常行为“早发现、早处置、早记录”。

(三)实效化运用记录结果,打通信息管理链条

《规范》明确异常行为记录实行“一项目一档”管理,纳入交易项目档案统一归档保存;同时要求建立与行政监督部门、评标专家库组建单位的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共享异常行为记录信息。此举不仅为后续专家行为认定、违规处理提供关键依据,更为评标专家聘用、年度考核、动态清退等工作奠定数据基础,实现“用数据管专家、用制度促规范”。

三、制度价值:以规范促提升,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规范》的发布实施,是交易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履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专家管理效能。通过健全异常行为记录机制,精准约束评标专家履职行为,引导专家提升纪律意识与责任意识,推动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向“专业化、规范化”转型。

二是提升见证服务质量。以《规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交易见证流程,明确见证工作标准,推动交易见证服务从“全程在场”向“精准赋能”升级,切实发挥见证服务对交易公平的保障作用。

三是优化市场交易环境。通过制度约束减少评标环节不规范行为,降低人为干预交易风险,让市场主体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中参与竞争,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公信力。

下一步,交易中心将重点抓好《规范》落地实施:一方面加强部门协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异常行为判定标准与记录流程;另一方面深化与行政监督部门、专家库组建单位的信息共享,持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以见证为支撑、以规范为导向”的评标专家管理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高效开展,为首都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