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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这些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9项、禁限14项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时间:2024-12-02      浏览次数 0

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项目中,从业单位不得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禁止使用技术(9项)

1、钢筋“热弯”加工工艺

2、石材及瓷板落后挂接工艺

3、手动吊篮(现场组装)

4、三点式安全带

5、废机油脱模剂

6、纸胎油毡防水卷材

7、再生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8、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

9、非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

限制使用技术(14项)

1、钢筋电渣压力焊连接工艺

2、砖砌式雨水口工艺

3、干喷混凝土工艺

4、砖砌化粪池工艺

5、灌注桩桩头“直接凿除法”工艺

6、人工掘进顶管工艺

7、水泥稳定类混合料路拌法工艺

8、简易吊机

9、剪切式钢筋切断机

10、轮扣式脚手架

11、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

12、施工现场自拌混凝土

13、普通混凝土井盖

14、砂模铸造铸铁管和冷镀锌钢管


原文如下:

为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推进“好房子”建设,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开工项目中,从业单位不得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本《目录》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