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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计划公示及合同公示问题

丛**   2026-04-21 11:46

1、项目招标计划公示及合同公示是否受发改委《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批复的内容的限制。如,某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购人将项目管理费(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由于发改委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只批复了勘察、设计、监理等公开招标采购细项,造成采购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只能开展项目管理的招标信息、中标信息发布,无法对招标计划及合同公示的问题?2、发改委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里面的没有的采购细项,是否不能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招标计划?也就是《核准意见书》没列的采购细项,但达到了公开招标的标准,招标计划不能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嘛?3、发改委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是依据采购人上报的招标方案批复,还是自行确定采购细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第一、二问题:目前,我中心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发改〔2022〕353号)相关要求,为本市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计划发布服务;其中,采购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执行。
2.第三个问题:未在我单位职责范围内,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形,详询《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审批部门。


2026-04-23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