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速稳智能机械有限公司4.297%股权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3102467001
发布时间:2023-07-27 信息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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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常州速稳智能机械有限公司4.297%股权 |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2467001 |
| 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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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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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东海证券创新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4.297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339.8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7-27 |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01.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捆绑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信息披露期满,捆绑项目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其所属标的的受让方;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其所属标的的受让方。通过竞价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或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6、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北交所领取)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文件。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本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2)本方同意在受让本项目时,同时受让江苏联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2787%股权、江苏爱姆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4.68%股权、柯泰光芯(常州)测试技术有限公司3.3333%股权、帝斯博(常州)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7516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08%)、常州优磁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等5个项目(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受此条件限制)。本方若因自身原因不符合以上任一项目受让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要求,导致捆绑项目无法成交的,本方承担全部责任; (3)知悉江苏联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2787%股权项目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若该项目原股东行权,则本方继续对不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其他项目进行受让; (4)知悉上述捆绑项目中,帝斯博(常州)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7516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08%)项目标的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本方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认自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本方承诺已充分知晓在交易所确认的意向受让方资格,不代表本方即成为标的企业的股东,还需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手续; (5)对于帝斯博(常州)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7516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江苏联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2787%股权、江苏爱姆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4.68%股权、柯泰光芯(常州)测试技术有限公司3.3333%股权、帝斯博(常州)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7516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508%)、常州优磁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等5个项目为捆绑转让(以下称“捆绑项目”),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时,须同时受让上述5个项目。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以上6个项目转让底价的总和。交易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每个项目转让底价占捆绑项目转让底价之和的比例进行分配。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l.cbex.cn/g32023bj1000402 |
| 数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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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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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常州速稳智能机械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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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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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297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MA1YHMH356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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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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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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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32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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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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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年度(2022) |
| 营业收入(上年度): |
298.45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216.86 |
净利润(上年度): |
-198.72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897.1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52.37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744.8 |
| 审计机构: |
常州鼎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5-31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83.26 |
利润总额: |
-105 |
净利润: |
-102.55 |
| 资产总额: |
829.28 |
负债总额: |
184.3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44.9 |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北京栖港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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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 陈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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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 常州元科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53 |
| 常州齐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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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
| 沈燕虎 |
|
60.9 |
| 东海证券创新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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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 张静逸 |
|
0.32 |